"请注意,关于表演厅和文化设施的运作,5月28日第028/DGS号指南中的规则仍然有效",IGAC在其官方网站上于3月26日发布的一份说明中说。

根据政府3月11日宣布的新的 "解禁计划",剧院、礼堂和电影院可以从4月19日起重新开放。

2020年5月28日DGS的指导意见规定,在剧院和电影院中,必须有 "观众之间的自由空间,他们不住在同一所房子里,上一排和下一排占据不同的位置"。

对公众来说,使用口罩是强制性的,在演出或场次之间清洁空间也是如此。

如果是有舞台的房间,"舞台旁边的前两排不应该有人,或者,必须保证舞台口和第一排有人的地方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

公共出入口必须在较长的时间内进行,并且 "有自己独立的电路","只要有可能",空间的通道门必须保持开放。

DGS还建议,演出和电影放映不包括 "会议期间的休息"。

对于有包厢的音乐厅和剧院,当包厢有六个或更少的座位时,只能由同一家庭的人占用,而那些容量大于六个座位的包厢可以被占用,适用房间内其他位置的规则。

DGS关于文化设备使用的指导意见可以参考:https://covid19.min-saude.pt/wp-content/uploads/2020/07/i02649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