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6 日,欧盟委员会启动了针对葡萄牙葡萄酒消费税的侵权诉讼程序,并规定在两个月内对通知函做出答复。

当时,卢萨对该部提出质疑,该部现在表示 "正在分析欧盟委员会发出的通知内容"。

根据同一份说明,葡萄牙打算 "在法定期限内 "对这一进程做出回应。

据共同体行政部门称,"葡萄牙将其视为葡萄酒,并错误地对酒精含量在 15%至 18%(按体积计)之间且经过添加的产品适用零税率",并强调欧盟(EU)立法 "只允许将这些产品纳入葡萄酒类别,如果它们是在没有任何添加的情况下生产的"。

与此同时,布鲁塞尔认为,即使符合欧盟法律规定的条件,葡萄牙也将所有芳香葡萄酒排除在葡萄酒类别之外,这导致适用更高的消费税率。

在这两种情况下,对上述产品的处理都违背了欧盟消费税立法对葡萄酒的定义。

葡萄牙必须在 1 月份之前对这些疑问做出令人满意的答复,否则将进入第二阶段,并提交一份合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