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希望将所有租赁合同的所得税税率从 25%降至 10%,无论是新的还是现有的租赁合同,只要其租金价格适中,即不超过 2300 欧元。现在已经明确的是,无论合同期限长短,这项措施都可以适用,也包括短期合同。

这是上周提交的政府税收方案中的一项措施,目前仍需获得议会批准才能生效。基础设施与住房部现已澄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将财产收入所得税减至 10%适用于至少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

短期租赁也包括在内,如 "非永久性住房合同或特殊临时用途合同,即出于职业、教育和培训或旅游原因"。这包括搬迁的学生和教师,或因健康原因临时租房的人,以及其他必须在合同中注明的原因。业主每年可以签订一次以旅游为由的特殊临时用途合同。

新的简化经济适用房制度(RSAA)规定,租金必须低于市场价值的 20%,房东可免缴所得税,该制度还允许为特殊临时目的提供临时住所,条件是租户的纳税居住地与所租房屋的纳税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且合同期限至少为三个月(如果临时目的仍然存在,则可续签)。在其他情况下,租房合同必须是永久性住房合同,且租期至少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