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1 月 27 日(星期二)生效的法令,今年可在纳入国家卫生服务系统的卫生机构和服务部门工作的退休医生人数是根据国家卫生服务执行局提出的建议确定的。

"政府在法令中指出:"尽管已采取措施,特别是通过提高培训能力和聘用新的专业人员,来重视和加强国家卫生服务系统(SNS)的医疗人力资源,但结构性制约因素依然存在,继续影响着医疗机构和服务部门的应对能力。

在这些制约因素中,政府 "以特别重要的方式 "强调了当前的医疗人口结构,其特点是大量人员退休,这一趋势 "将在未来几年持续下去,尤其会影响到作为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支柱的全科和家庭医疗领域"。

"政府警告说,这种现实情况 "直接影响到初级保健的反应能力,并可能加剧地区不平等,危及民众及时有效地获得保健服务"。

面对这种情况,政府认为,"国家必须采取特殊的、负责任的、符合社会公正的解决办 法,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同时维护公众利益"。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在其方案中表示,"承诺加强国家医疗服务体系,消除在获得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不平等现象,明确承认有必要重视和调动那些表示愿意继续在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工作的退休医生积累的经验,利用他们的知识和能力为民众服务"。

在这方面,行政部门决定将 2010 年法令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目前的措辞规定了适用于退休医生在卫生机构和服务部门行使公共职能或提供有偿工作的制度。

根据该法令,2026 年最多可有 1 111 名退休医生在纳入国家医疗卫生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服务部门工作,无论其法律性质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