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党向议会提交了修改共和国议会法令的提案,以修订《刑法典》,增设丧失国籍的刑罚,并修订《国籍法》。

关于重新获得国籍的问题,切加提出的修正案(可在议会网站上查阅)规定,只有在对大多数可处以这一刑罚的罪行做出终审判决后 10 至 15 年之间才能重新获得国籍,对侵犯性自由和性自决罪、犯罪团伙罪和协助非法移民罪的刑期则为 15 至 25 年。

获得国籍的障碍

在构成获得国籍障碍的要求中,安德烈-文图拉领导的政党希望规定,根据葡萄牙法律应受处罚的罪行必须判处三年或三年以上监禁(第一版规定为两年)。

切加还希望任何申请葡萄牙国籍的人,除了要有 "自食其力的能力 "外,还要在 "居住期间 "不领取 "社会福利"。

丧失国籍

关于丧失国籍这一附加惩罚,切加提议,这一制裁应适用于因 "在获得国籍的效力生效之日起 15 年内所犯罪行 "而被判处至少 5 年监禁(原版本规定为 4 年)的人(原版本规定为 10 年)。

安德烈-文图拉领导的党派还提议在可能导致丧失国籍的罪行清单中加入犯罪团伙,"如果犯罪人是团伙的头目或领导人",以及武器贩运和中介活动,同时保留毒品贩运。

未达成协议

切加组织领导人透露,未能就国籍法达成协议,并指责社会民主党未能 "比社会主义者更少社会主义"。

安德烈-文图拉(André Ventura)在里斯本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还无法与议会中的其他党派达成协议,以制定出一项能够获得通过的全面、可行的法案。"此前,社民党和社民联盟-爱国者党提交了修改国籍法法令的提案,他们希望 "以尽可能大的共识 "通过这些提案。

当时,Chega 领导人表示,该党将提出修改建议,但没有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