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和气候行动部在3月24日发表的一份声明中指出,该协议于2月正式生效,目的是协调两个实体在环境犯罪问题上的行动。

该协议强调,葡萄牙司法部门已经与总检察长办公室一起整合了IGAMAOT和葡萄牙环境署为界定技术和科学评价标准而设立的工作组,以便为"重大损害"或"重大或持久伤害"等概念提供可衡量的内容。

该部在同一说明中强调,将"一些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破坏最严重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的最大障碍,恰恰在于当局在将法律规定污染罪所依赖的不确定概念转化为实践方面存在巨大困难"。

"这导致法院不适用刑事处罚,即使是对环境破坏最严重的情况也不适用,因此总是被视为单纯的行政违法行为",该部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