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公布的 11 月份一揽子违规事件中,欧盟行政部门指出,它向九个欧盟成员国--葡萄牙、保加利亚、爱尔兰、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奥地利和瑞典--发送了一份合理意见书,原因是这些国家 "未能按照关于减少本国某些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指令[......]的要求,确保正确履行其减少各种空气污染物的承诺"。

布鲁塞尔表示,这九个国家 "现在有两个月的时间做出回应并采取必要措施,否则欧盟委员会可能决定将此案提交欧盟法院"。

此外,该机构还决定向三个成员国(卢森堡、波兰和罗马尼亚)发出补充通知函,这三个成员国也有两个月的时间来弥补共同体行政机构提出的漏洞,如果它们未能这样做,将收到一份说明理由的意见书。

该指令规定各国承诺减少五种重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包括氮氧化物、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二氧化硫、氨和细颗粒物,这些污染物会恶化空气质量。

每个成员国都必须在 2020 年至 2029 年期间实现减排承诺,2030 年以后的目标将更加宏伟。

今年 1 月,布鲁塞尔发出了通知函,并分析了会员国提供的清单和信息,得出结论认为,葡萄牙和其他八个被合理意见所针对的国家 "没有履行其对污染物的承诺",这种情况必须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