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地方议会称,《促进出生和收养条例》现已生效。"市长若昂-洛博(João Lobo)说:"有了这项支持,我们的目标是扩大我们在教育和社会支持方面已经提供的援助。

该计划适用于条例生效后出生或收养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儿童出生或被收养后至少连续 12 个月居住在该市,才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的儿童必须是普罗旺斯新区的居民,且出生时未满三岁,收养时未满六岁。

1500 欧元的补助金分三年发放,每年最多可报销 500 欧元。家庭可以申请与托儿所、就诊、药品、卫生用品、育儿用品、服装、鞋类、食品和儿童家具相关的费用,但必须在市内购买。

申请时,家庭必须填写一份表格,该表格可在网上或议会总服务台获取。所需文件包括孩子的出生证明、居住证明、IBAN、无债务声明或税务检查授权书,以及监护权的法律确认(如适用)。

费用收据必须每年三次提交给议会的社会服务部门,并在 45 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如果出现虚假申报或家庭搬离本市的情况,将取消支助。

"若昂-洛博说:"这是对家庭的直接支持,也是对当地发展的推动,既鼓励了生育和收养,又支持了当地企业。"它提供了经济救济,刺激了当地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