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Jornal de Negócios》报道,该提案一旦获得批准,将适用于所有雇员少于 250 人的公司--这相当于葡萄牙企业总数的约 99%,占就业人口的绝大部分--尽管该提案将大公司排除在外,但它所遵循的规则已因侵犯辩护权而被宣布违宪。

现行法律规定,解雇的正当理由是雇员的 "过失 "行为,由于其严重性或后果,"实际上不可能维持雇佣关系"。符合条件的情况包括:非法违抗命令;一再挑起冲突;一再对其职位或工作义务不感兴趣;以虚假陈述为缺勤辩解;连续五次无正当理由缺勤,给公司带来损失或风险;每年十次插班缺勤;或 "生产率异常下降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