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五进入共和国议会的一项法案中,该议员(前泛欧议会议员)辩护说,在法律中 "已经规定了""一栋房子中允许的猫狗数量","使法律取决于房子的条件和容纳动物的可能性,共管机构不得干涉产权"。

她补充说:"事实上,共管机构可以规范公共区域的使用,但不能由他们来规范业主对其财产的使用"。

克里斯蒂娜-罗德里格斯建议,在制定关于易患狂犬病的动物的持有、交易、展览和进入国家领土的规则的法令中,撤销 "公寓条例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动物设立一个较低的限制 "的段落。

该文凭规定,"在城市建筑中,每栋房屋最多可以饲养三只狗或四只成年猫,而且不得超过四只动物的总数,除非应持有人的要求,并根据市级兽医和来自卫生代表的有约束力的意见,批准最多容纳六只成年动物,但必须满足所有法律规定的卫生和动物福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