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尼奥河特别保护区(ZEC)的分类程序结束后,在《共和国日报》上公布了该法令,"适用于米尼奥河特别保护区(ZEC)以及米尼奥河和库拉河河口特别保护区(ZPE)所覆盖的领土"。

在此过程中,与卡米尼亚(Caminha)、梅尔加索(Melgaço)、蒙桑(Monção)、瓦伦萨(Valença)和新塞维利亚(Vila Nova de Cerveira)等市镇进行了磋商,该法令规定了 "旨在保持或恢复自然或半自然栖息地类型以及处于有利保护状态的野生动植物物种数量的目标和保护及管理措施"。

文件中规定的管理措施包括禁止在农村土地上向自然界引入外来动植物物种以及禁止在森林中重新繁殖。

还禁止 "未经适当处理或以可能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将工业废水或生活废水存入或排放到水、土壤或底土中"。

此外,还禁止 "改变湿地或海洋区域及其各自缓冲区的构造、地形和当前土地用途,以及改变自然径流条件"。

如果获得自然保护和森林研究所(ICNF)的授权,则可以进行拖网捕捞或机动和娱乐活动。

另一方面,如果国土规划的干预区域位于米尼奥河特别保护区(ZEC Rio Minho)和米尼奥河与库拉河口特别保护区(ZPE Estuários dos Rios Minho e Coura)内,则必须包括禁止在农村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规定,包括可移动建筑,但 "支持自然保护、参观、娱乐和休闲、体育、旅游娱乐活动以及农业或林业活动的基础设施和设备 "除外。

也可允许重建、拆除、改建或保护工程,或 "为居住目的对住宅建筑进行扩建工程,但需出示由主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或证书,且扩建原有建筑的总面积不得超过 300 平方米"。

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 "通过出示由主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或证书证明的住宅用途建筑或旅游用途建筑的旅游扩建工程"。

前提条件是,现有建筑的扩建工程面积至少为 300 平方米,无论是单独扩建还是因财产合并或兼并而扩建,都不会导致单层建筑占地面积超过 1000 平方米,且与其中一个现有建筑相连。

该文件指出,"自然 2000 网络 "是一个覆盖全欧洲的生态网络,是欧盟自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基本工具,由根据《鸟类指令》建立的特别保护区 (SPA) 和根据《生境指令》建立的特别保护区 (SAC) 组成,前者旨在确保鸟类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这些区域 "旨在确保对生境类型和动植物物种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