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来自各国的谈判代表和欧洲议会议员就一项法案达成共识,该法案 "明确了一揽子度假的定义、取消旅行的条件以及旅行者在各种情况下获得信息、援助和补偿的权利,包括当旅游经营者破产或特殊情况导致旅行中断时"。

新规则应能使人们更容易确定哪些旅行服务组合构成了一揽子服务,因而属于该法所规定的保护范围。

与此同时,更新后的指令还包括关于使用代金券的详细规定,代金券在 COVID-19 期间变得很常见,但消费者不必接受。

此外,如果旅游组织者破产,消费者必须在 6 个月内或在特殊情况下在 9 个月内从破产担保基金中获得取消服务的退款。

投诉

双方还同意建立明确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合理快速地处理报告的问题,在 7 天内确认收到投诉,60 天内做出合理答复。

共同立法者决定不统一新规则中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水平,也不限制预付款水平,但希望这样做的会员国可以自行决定。

现在,该协议必须在明年年初获得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正式批准后才能生效。然后,欧盟国家将有 28 个月的时间调整其法律以适应新规则,并有 6 个月的时间开始实施新规定。

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许多购买了度假套餐的旅行者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复杂问题,如航班和住宿突然取消、不同国家的入境规则发生变化、强制检测或检疫要求以及难以从旅行社获得退款等。

卫生措施的持续不确定性和一些旅行社缺乏明确的信息损害了成千上万的欧盟消费者。欧盟关于度假套餐的指令规定了一些规则,以保证旅行者在预订组合旅游服务时得到保护、明确的信息、退款的权利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