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公法专家是共和国议会在起草国籍法时咨询过的专家之一,他向卢萨社解释说,驱逐有葡萄牙籍子女的外国人的可能性违背了宪法法院的长期裁决,延长最长拘留时间(从两个月延长到一年半,包括有效驱逐的最后期限)对于没有犯罪的人来说是不相称的。
根据《欧洲移民和庇护公约》,"对所有国家的遣返都规定了非常具体的规则"。安娜-丽塔-吉尔(Ana Rita Gil)说:"所有这些规则的目的都是为了加强对人们的保障,以提高安全性,更快、更有效地遣返。
"她说:"葡萄牙正在利用欧洲的背景来收紧规则,但在我看来,没有必要收紧得如此之紧。
安娜-丽塔-吉尔认为,对遣返外国人的处罚从目前的两个月监禁增加到一年监禁,外加六个月的执行期,这在葡萄牙的立法背景下是 "非常不相称的延长"。
"我还对一项引起非常明显的违宪疑虑的规则表示担忧,因为它允许遣返那些有葡萄牙国籍子女的人",而 "宪法法院在 2004 年已经说过,在这种情况下不能遣返外国人,如果他们犯了罪,他们将受到与葡萄牙公民完全相同的刑事措施"。
该律师还指出,遣返决定伴随着禁止再入境的规定,而禁止再入境的期限已从 5 年延长至 20 年。
"她说:"在我看来,这似乎太过分了,刑期仅比葡萄牙司法系统判处的最高刑期(25 年监禁)低 5 年。
Ana Rita Gil 警告说,另一方面,法律规定 "向法院提出上诉,即使是在庇护问题上,也不再暂停驱逐当事人",如果申请人在原籍国遭受 "酷刑",他们的人格就会受到威胁。
在许多情况下,有权获得司法保护的申请人将能够提出预防措施,这种措施费用较高,且独立于主要诉讼,以试图阻止裁决的执行。
然而,在许多情况下,"许多人并不了解自己的权利,也不一定会阅读或以透明的方式传达这些权利,"他说,并强调该系统在向外国人提供信息时应 "更加清晰"。
"她说:"我担心人们无法利用这些权利,因为他们显然不知道。
安娜-丽塔-吉尔(Ana Rita Gil)说,尽管如此,该法案还是有一些积极的解决方案,她提到了 "拘留替代措施",这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的针对外国人的措施,允许他们将证件交给当局。
"这位研究员解释说:"没有证件,外国人就无法行动,这就避免了逃跑的危险。
"她说:"延长拘留期将意味着国家成本的增加,首先是要建造临时收容中心,而我们并没有这样的设施,来拘留面临驱逐风险的外国人。
对于被阻止入境的乘客,国家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责任,"承运人可以负责支付他们在拘留中心的逗留费用","因为他们没有确保这些人持有正确的证件"。
然而,如果公民被当局认定为非正常情况,葡萄牙国家将负责支付拘留费用,拘留时间可长达一年半。
"安娜-丽塔-吉尔(Ana Rita Gil)解释说:"有许多计算表明:任何一个国家在边境警察、控制系统、安装中心、回程航班、监控回程航班上花费的所有资金,从数字上看,都远远高于这些人依靠社会保障生活所花费的资金。
她总结道,这就是为什么 "我们希望采取这些措施不是出于安全原因,也不是出于成本原因,而是出于身份原因"。







